English

消费维权法律支持基金设立

2001-03-16 来源:光明日报 晓旅 我有话说

为了更好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的职能,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正式设立“消费维权法律支持基金”。

北京市消协成立14年来,累计调解投诉11.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115.6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有少数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消费者得不到合理赔偿,其中包括一些没有经济能力诉讼的消费者。该基金的设立,将为这些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未果,且又没有经济能力去法院诉讼的消费者,提供经济上的帮助。

该基金的来源是社会各界赞助。杭州森宝电器有限公司率先向北京的“消费维权法律支持基金”捐款人民币10万元,北京消费者张锦华个人捐款人民币1000元。

为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申请使用基金的消费者的经济状况和受损害程度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对基金的支出,有一套严格的管理规定,并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